介休事关文景苑
介休市文景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介休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介休市文景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已由介休市行政审批局以介行项目审字6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介休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介休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介休市文景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西起文苑街,东至文峰街,规划道路长度米,宽度18米,其中中间机非混行车道宽10米,两侧人行道各宽4米。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照明工程、交通标线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介休市文景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介休市文景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西起文苑街,东至文峰街,规划道路长度米,宽度18米,其中中间机非混行车道宽10米,两侧人行道各宽4米。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照明工程、交通标线等。招标范围:介休市文景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西起文苑街,东至文峰街,规划道路长度米,宽度18米,其中中间机非混行车道宽10米,两侧人行道各宽4米。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照明工程、交通标线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介休市文景苑规划一路道路工程
3.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市政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6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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