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价格听证目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介休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年7月29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介休市隆洲大酒店三层会议室。
三、听证人名单:
赵建勇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听证会主持人)
宋卫萍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曹啓耀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田永丰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科长
四、拟制定价格方案要点: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参照周边县区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综合考虑我市居民、企事业单位承受能力以及近几年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费用的需要,提出的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拟将居民用水由0.50元/吨调整为0.85元/吨,调整幅度为70%;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拟将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0.7元/吨调整为1.20元/吨,调整幅度71.43%;
拟将企业用水由1.00元/吨调整为1.20元/吨,调整幅度为20.00%;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用水类别确定的规定,因现行自来水用水类别已由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和企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所以本次行政事业性和企业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合并调整,拟调为1.20元/吨。
(三)对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做调整。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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