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关于招聘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介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统计局介休调查队
关于招聘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支持全省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号)精神、《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决定为国家统计局介休调查队招聘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国家统计局介休调查队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介休市户籍,40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PAD等电子设备、热爱调查统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的下列就业困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一)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四)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注: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
三、报名材料
(一)1寸红底相片3张,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三)就业创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申请材料:
1、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①靠借贷上学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②家庭稳定月收入(6个月)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提供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本人情况说明和真实性承诺及相关印证材料。
2、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
注:家庭成员指:①申请人已婚的,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②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指其子女;③申请人未婚、离婚、丧偶且无未婚子女的,指其父母。
3、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四、报名
时间:年2月23日至24日,报名人数报满招聘名额为止。
地点:介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室)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1、报名结束后,由介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与招用条件相符。
2、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国家统计局介休调查队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经面试确定的应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统计局介休调查队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退出。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调查工作的人员,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
4、国家统计局晋中调查队负责组织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合格后,由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颁发《劳动力调查证》,实行持证上岗,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
六、岗位待遇:
岗位补贴标准为介休市最低工资标准元/月(标准随介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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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介休调查队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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