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贴介休市人社局关于2017年度
根据《山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年度灵活就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补贴工作采取先缴、先报、先补的原则(不再采取往年统一截止时间再补贴的方式)
一、补贴对象: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下称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均实现灵活就业)
2、离校一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灵活就业)
3、自主创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自主创业)
注:上述人员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本次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自主选择,缴费金额分别为.6元/年和.4元/年(40%的最低档已取消),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
1、就业困难的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2、离校一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注: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材料申报时间:年8月2日---年9月6日
四、申报材料:符合享受条件的请携带以下手续到市人社局东楼一层申请办理:
就业困难人员:1、灵活就业和个体经营申报就业审批表2份,社区,办事处盖章并签署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年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收据原件;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
5、晋中银行存折复印件1份(新申报的人员需到晋中银行自行办理;其他人员复印原存折)
6、一寸红底照片2张;
7、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8、《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2、3、6、7、9页)
9、从事个体经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高校毕业生:1、灵活就业和个体经营申报就业审批表2份,社区,办事处盖章并签署意见;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年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收据原件;
4、晋中银行存折复印件1份(新申报的人员需到晋中银行自行办理;其他人员复印原存折)
5、一寸红底照片2张;
6、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
7、《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2、3、6、7、9页)
8、自主创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介休市人社局
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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