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介休市樊王超限检测站路段对不进站
介休交警大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省交通厅文件(晋交治超发[]号)文件精神,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介休市万关线17公里处超限检测站路段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不进站检测的货车进行罚款记分及对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具体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元,记3分。
2、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元,记3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元。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罚款元,记3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50%的,罚款元,记6分。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0元,记12分。
介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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