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富士康掩盖环保问题被罚不过是场毛
因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存在严重问题,太原市环保局对鸿富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富士康)罚款2.8万元
4月17日,山西省环保厅对全省因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存在严重问题的15家企业进行通报,通报企业多存在监测项目不全、监测数据缺失、未公开等问题。其中,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晋城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各有一家企业被通报,长治市、晋中市、运城市、临汾市各有两家企业被通报。
被通报处罚的15家晋企具体为:
鸿富晋精密工业(太原)有限公司、
国营东华机械厂、
阳泉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
长治市霍氏自备电力有限公司、
阳城晋煤能源责任有限公司、
朔州市污水处理厂、
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有限公司、
介休市帅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
偏关县大乘电冶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东方恒略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
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鸿富晋精密工业(太原)有限公司,别名“富士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省环保厅责成——
太原市环保局对鸿富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罚款2.8万元、
大同市环保局对国营东华机械厂罚款2.9万元、
阳泉市环保局对阳泉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罚款2.9万元、
长治市环保局对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和长治市霍氏自备电力有限公司各罚款2.8万元、
晋城市环保局对阳城晋煤能源责任有限公司罚款2.9万元、
朔州市环保局对朔州市污水处理厂罚款2.9万元、
晋中市环保局分别对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和介休市帅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罚款2.9万元、
运城市环保局对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分别罚款2.9万元、
忻州市环保局对偏关县大乘电冶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9万元、
临汾市环保局分别对山西东方恒略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和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罚款2.9万元、
吕梁市环保局对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罚款2.9万元,
并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在1个月内向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报告处罚结果。
(头条号/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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