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对介休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加强
介休在线,偶尔走心看一看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介休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毫不放松做好精准防控”和“两手齐抓推动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和疫情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治安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从即日起,凡来介休居住和已在介休居住的非介休市户籍人员,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二、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责任。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负责登记报告和督促申报;居住在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申报登记;投靠亲友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登记报告和督促申报;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宾馆酒店、旅店、学校、培训机构、医院、救助站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暂住、寄宿、住宿的,由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三、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由居住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在当前疫情期间,可先通过“山西公安”转载请注明:http://www.jiexiuzx.com/jxstc/47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