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2时介休单双号限行介休市公安局交通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和介休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介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一级)预警信息》的通知要求,我市于年12月23日12时至12月25日12时升级为重污染红色(一级)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交通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年12月23日12时至12月25日12时二、限行区域:介休市城区,具体为汾张线(介洪线起点至北坛路)(不含)、经十一路(含)、三贤大道(介公路交叉口至国道)(含)以西,定阳路(含)以北,西外环(含)以东,国道(不含)以南区域内道路三、限行措施:1、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2、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责令限期维修。3、国三及以下(含)重型、中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4、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5、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五、对违反介休城区道路机动车尾号限行通知规定的,从年12月23日12时起开始处罚,12月25日12时结束,处罚方式采取路面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罚款、不计分。六、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有效依法处理。特此通告。介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12月22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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