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介休市统征办社会保险年检申报须
各企业、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条管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晋人社厅发[]36号)精神,我省年参加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元/月,下限为元/月。据此,我办即日起开展年社会保险年检申报工作。各相关参保单位收悉后于8月31日前尽快完成年检工作。年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各单位到登记申报股年检审核,需提供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山西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申请表》
3.《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A4纸打印5份,按照下表说明填报年1月份的各险种对应人数和比例。
险种
单位(%)
个人(%)
养老
1-4月为20,5月份起改为19
8
医疗
6.5
2
工伤
0.2/0.4/0.7/0.9/1.1/1.3/1.6/1.9
0
生育
0.4
0
失业
1-4月为1.5,5月份起改为1
0.5
4.参保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年12月份)
5.年1月份人员变动手续(劳动合同备案、退休审批表、死亡证明、人员增减申报表、参保人员花名表)
6.非五费单位出具扩险承诺书或其他统筹区缴费证明。
第二步、登记申报股年检审核通过以后将《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按照险种划分传递至对应三个股室进行下一阶段申报。
第三步、三个股室依照登记申报股传递手续,按照晋人社厅36号文件精神,根据各自分管险种的实际情况调整社保基数。
1.征缴一股(医疗、工伤、生育):经办人拷贝本单位人员缴费基数信息后,按照要求做好缴费基数批量变更表电子版和年度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前来征缴一股进行申报。
2.征缴二股(养老):经办人携带从年1月份开始(含1月份)的人员变动手续(劳动合同备案、退休审批表、死亡证明、转移单)和人员增减申报表(签章)前来征缴二股申报年养老保险人员变动。
3.征缴三股(失业):经办人拷贝本单位人员缴费基数信息后,按照要求做好缴费基数批量变更表电子版和年度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前来征缴三股(人社局二层)进行申报。
业务
登记申报股:
征缴一股(医疗、工伤、生育):
征缴二股(养老):
征缴三股(失业):
附件:
介休市人社局统征办
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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