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山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来袭

年介休市公开招聘45名教师公告根据介休市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性质

共招聘初中教师45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8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其中:语文6人、地理10人、生物18人、历史6人、道德与法治5人(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语文2人、地理4人、生物7人、历史3人、道德与法治2人)。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二)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年龄要求: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年龄放宽至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学段的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校就读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以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分配去向

本次招聘的新教师主要分配到农村初中任教。同时根据城区需要,按照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名次序,择优确定分配在城区工作,新聘用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动和辞职。

 

五、时间安排

(一)7月24日—7月30日,网络公布、媒体宣传;

(二)7月31日—8月2日现场报名,地点设在介休职中;

(三)8月6日领取准考证;

(四)8月8日上午组织笔试;

(五)8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公示能力测试入围花名;

(六)8月17日入围人员到介休职中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告)。

(七)8月18日公布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六、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   

太原科技大学人才招聘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促进教学科研创新,太原科技大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学科(专业)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数学、光学工程、力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外国语言文学(日语)、化学工程、生物工程、法学(以上专业工作地点在太原)

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技术及工程、通讯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物理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企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上专业工作地点在晋城校区)

二、岗位任职条件及待遇

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成就或学术水平,将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高端人才、学术骨干和博士毕业生三大类。各类人才的基本条件及相关待遇见下表。(单位:万元)

注: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费分三次发放,在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后发放1/2(科研启动费独立设账),剩余部分分两年发放。

对于特殊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引进,学校实行“一人一策、一队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办法。

欢迎海内外人才来校考察,共谋学校发展大计。

三、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实施。

1.人力资源处根据各学院(中心)提出的人才引进计划,拟定年度人才引进总体计划,经学校审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国内外发布招聘信息。

2.各学院(中心)通过各种渠道、物色各学科急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并会同人力资源处积极与引进人才接触,做好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

3.人力资源处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转交相关学院(中心)。

4.学院(中心)对应聘者思想品德、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等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5.人力资源处组织专家对通过评议考察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评议,将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相关的引进意见,并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批。

6.人力资源处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及体检,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7.人力资源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学院(中心)和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相关事宜。

(二)应聘者准备下述应聘材料:

1.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可从人力资源处下载中心下载);

2.反映申请者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论文SCI检索证明、著作封面及目录、专利证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及其它学术成果证明;

3.申请者英语水平证明;

4.应聘时未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留学国家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申请者将上述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cai

tyust.edu.cn。

四、管理与考核

1、各学院(中心)、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安排,积极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各学院(中心)负责引进人才的日常考核管理。引进人才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本年度完成的工作任务、取得的研究成果、科研启动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等。各学院(中心)组织相关领域5-7名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对引进人才的工作进行评价,签署意见后将工作总结报告提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组织学校专家组对学院(中心)考核意见予以审定。

3、引进人才从引进后第三年起纳入学校正常岗位目标考核与工资薪酬体系,高端人才同时享受特殊人才补贴(一级30万元、二级20万元、三级10万元)。

4、学校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未满离开学校的,须退还学校提供的安家补助费、住房,科研启动费未使用经费予以收回;向学校缴纳违约补偿金,违约补偿金金额按签订的聘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联系人:苏老师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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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丨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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