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就与满某医疗纠纷情

事件回顾:

医患

医院顺产,刚出生的婴儿胳膊竟遭拉伤!

大家好,我叫满海红,在年11月7号,我医院生下一名女婴,由于医生的暴力助产,把好好的孩子胳膊拉伤。孩子现在五个月了,胳膊都抬不起来,以后自理都是问题。医院领导互相推卸责任,医院直接说做过鉴定了,医院没有任何责任,我该找谁说理去,我可怜的孩子本来在妈妈肚子里好好的,现在却注定一辈子残疾,为什么你们还要推卸责任呢?难道你们就不是为人父母的?为了孩子能够平安生产,在生孩子之前就给了大夫红包,生下孩子胳膊立马发现拉伤,跟面条一样软,接产医生不赶紧想办法补救,却说恢复半个月就会好。还说有好几个医生帮忙了不能白出力,又拿走了。请问我一直崇拜的白衣天使你们的良心去哪里了?要你们是救死扶伤的不是谋财害命的!老天爷呀!公理何在,法律何在?我作为患者的妈妈请求大家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些白衣天使的作为,谢谢您了!

医院生产,医院不给抛,现在推卸责任说签了顺产同意书了。医院没责任,顺转抛得都那么多为什么我就不能刨腹产,医院没有准备,不能随时刨腹产,难道你们不应该时刻准备好应急措施吗?非得把孩子拉伤,现在孩子残疾了,你们怎么好意思说没有责任,医院生的孩子吗?公道在哪里!谁能体谅我一个做母亲的心情,孩子一辈子不能自理,我该找谁要说法!

医患双方的沟通视频可怜的孩子在扎针治疗

医院官方回应:

医院与满某医疗纠纷情况声明

满某,女,26岁,年11月7日因停经9月余,阵发性腹憋3小时于凌晨4点19分入住我院妇产科,初步诊断:

1、宫内妊娠38周,第二胎,头位临产

2、妊娠期糖尿病

3、巨大儿。

入院时宫口开大3cm,头-2,根据宫高49cm,腹围cm,胎儿腹围35.5cm,估计胎儿体重g左右,属剖宫产明确指征,加之产妇为妊娠期糖尿病,胎儿肩颈部脂肪堆积肥胖可能性大,胎儿监护曲线反应差,阴道分娩极有可能发生新生儿窒息、死亡、臂丛神经损伤等并发症。主管医师反复交代病情,并建议剖宫产,本人及家属坚决不同意剖宫产,签署阴道分娩同意书,并写明发生一切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主管大夫电话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赶到产房,再次详细检查,结论同前,并组织在场医生助产士分析讨论,一致认为剖宫产指征明确。再次与之谈话,产妇仍坚决拒绝剖宫产,只好劝其家属与产妇沟通,但沟通失败。

坚持要求阴道分娩,发生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产妇本人签字认可,丈夫签字确认,在场的婆婆也签字确认。我院全力以赴,及时做好应对肩难产和新生儿窒息抢救的准备,由科主任组织护士长、主管医师、助产师及其他医护人员共9人,明确分工,各就各位,做好应对工作。

11月7日10点20分宫口开全,行会阴侧切,10点40分胎头娩出,出现乌龟征,预示肩难产发生了,马上屈大腿,在耻骨联合上方用压前肩法,但仍不能娩出胎肩,最后用旋肩法娩出。新生儿初评8分,女婴,g,左臂活动障碍,左手指活动尚可,诊断新生儿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巨大儿,予左臂上举位制动,肩颈部冷敷处理。次日请骨科大夫会诊,诊断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医院治疗。11月9日新生儿随母出院。

年1月24日下午产妇满海红来我院投诉,医务科认真接待并听取意见。接到投诉后,医务科及时和妇产科主任和当事医师进行调查、了解。

1月25日上午将调查了解情况给予患方答复,医院答复不接受,患方认为我院有责任。我院积极通过正规途径解决。

2月9日我院向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报案。期间患方多次来院或打电话,医院与之耐心解释沟通,并多次建议其经山西省医调委或法院途径解决。

3月3日上午患方又来我院并将女婴遗弃到医务科数小时,当时我院电话向卫计局汇报情况并拨打“”报警,经派出所民警批评教育后,下午才将女婴抱走,并再次建议其经山西省医调委或法院途径解决。

3月15日经我院申请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论:医方无责任。

4月5日满海红及其丈夫等3人再次来院,患方仍不愿经正规途径解决,明确表示不通过医调委及法院途径解决,并用手机录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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