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晋中运城市县区人武部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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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县(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公告

根据《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晋政发〔〕3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军区职工工作“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通知》(政〔〕2号)和《关于下发〈年度全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3号),以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阳泉市县(区)人武部工作实际需要,经军分区研究、省军区批复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区)人武部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学员;

2、在人武部工作满3年以上且首次参加人武部工作时年龄不超过25周岁(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放宽3周岁)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年满8周岁至25周岁的城镇男性公民。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9月30日。

刑满释放、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武部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5、户籍所在地与人武部驻地相一致(报考城区、矿区、郊区人武部的户籍放宽至市辖区)的城镇男性公民;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职工2名(编制在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计划单列、经费由省财政采取增加民兵事业费保障,简称省管职工)。具体为:

城区人民武装部3名;

矿区人民武装部6名;

郊区人民武装部6名;

平定县人民武装部3名;

盂县人民武装部3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阳泉军分区和各县(区)人武部《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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