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快来提供有效线索
悬赏执行啦
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晋执恢91号
申请执行人冀某某与被执行人张国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张国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身份情况
张国强,男,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介休市连福镇东湖龙村西大街15号,身份证号:141016****。
执行标的
元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
凡向介休法院提供有效住址线索或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介休法院查实控制、处置变现后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予以奖励。
悬赏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秦法官助理-
邮寄地址
介休市军民东路号
邮政编码: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冀某某与被执行人张国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介休法院作出()晋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国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冀某某运费元”。后张国强给付冀某某元,剩余元拒不给付。目前,介休法院已将被执行人张国强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介休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被执行人:张国强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年10月16日
身份证号:141016****
住址地:介休市连福镇东湖龙村西大街15号
原标题:《悬赏执行公告|快来提供有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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